财联社5月15日讯,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立局日前发布公告,经临安区人民当局研究决定,在临安区范围内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要求位于杭州市临安区范围内。 房源根本条件:房源以整幢作为根本收购单元,同时单套修建面积不凌驾70㎡;收购房源需搭配肯定比例的车位,房源待售车位数量满足配比条件,即60㎡(含)以下的每套按0.6个车位比例配置,60㎡以上的每套按1.0个车位比例配置。 最高限价原则:以不凌驾周边房源、车位的评估价作为本次收购的最高限价,终极按经区当局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实行方案》实行。 供应商资格条件: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负担民事责任和条约义务。具有推行条约所必须的房源和服务本事。近三年谋划运动中无违法违规或失信举动。具有良好的贸易信誉和健全的财政管帐制度。 公告还提到,本次收购房源面积原则不凌驾10000平方米,现房或一年内具备交付条件的期房,终极收购面积按经区当局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实行方案》实行;报名后供应商不得对提供的房源再举行贩卖;报名后采购人对报名项目委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观察、风险评估及代价评估,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延展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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