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3月24日讯,证监会发布东方财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买卖业务业务资格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阐明公司是否符合“近来1年信息体系未发生庞大及以上级别信息安全变乱”条件。 东方财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买卖业务业务资格反馈意见 东方财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增长上市证券做市买卖业务业务资格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标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复兴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复兴后,将根据环境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复兴,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复兴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标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羁系部考核员。 克日,我们关注到媒体报道你公司证券买卖业务软件无法正常登录买卖业务,请阐明此次信息安全变乱的发生缘故起因、影响以及整改环境,并进一步阐明公司是否符合“近来1年信息体系未发生庞大及以上级别信息安全变乱”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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