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高出100万元的部门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联社3月27日电,财务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此中提到,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高出100万元的部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高出100万元的部门,在现行优惠政策根本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

专注IT众包服务
平台只专注IT众包,服务数 十万用户,快速解决需求

资金安全
交易资金托管平台,保障资 金安全,确认完成再付款

实力商家
优秀软件人才汇集,实力服务商入驻,高效解决需求

全程监管
交易过程中产生纠纷,官方100%介入受理,交易无忧

微信访问
手机APP
关于我们|广告合作|联系我们|隐私条款|免责声明| 时代威客网
( 闽ICP备20007337号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9-2024 www.eravik.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