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日讯 克日,深圳证券买卖业务所发布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体系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48号)。南京越博动力体系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越博动力”,300742.SZ)2022年度业绩预告表现,越博动力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8296万元至10785万元,扣除非常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2810万元至15299万元。 越博动力表现,2022年亏损环境较上年同期有所降落的缘故起因如下: 1、紧张是由于2021年公司根据企业管帐准则及干系管帐政策规定,连合公司实际谋划环境、行业市场厘革、竞争格局及资产运行环境,公司对新能源运营车辆、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跌价)预备金额11247万元。陈诉期内,公司对已计提减值预备的新能源运营车辆举行了处理,无需新增计提大额减值预备。 2、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与李占江签署了《应收账款转让协议》,根据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约定,李占江同意以111769962.19元受让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且李占江应向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付出前述应收账款受让对价。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核销处理处罚并对李占江剩余欠款挂起他应收款处理处罚,同时确认业务外收入4231万元。该事项预计增长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及净资产4231万元,详细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3、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李占江之间的应收账款转让暨关联买卖业务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李占江以为上述买卖业务转让价款的公允性和效力存在分歧,且其在对深圳证券买卖业务所下发的关注函复兴公告即《关于对深圳证券买卖业务所关注函的复兴》(公告编号:2022-116))中表现其不推行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的管帐处理处罚及确认业务外收入的结果存在依据两边进一步协商或司法讯断结果而发生变更的大概性。上述对业务外收入简直认存在因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产生变更的大概性。如不能确认相应的业务外收入,则公司大概触及净资产为负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深圳证券买卖业务所指出,2023年1月31日晚间,越博动力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表现,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8296万元至10785万元。公司2022年三季度陈诉表现,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全部者权益为1240万元。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现关注,请越博动力核实以下事项并作出增补分析,同时充实提示干系风险: 1.业绩预告表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与李占江签署了《应收账款转让协议》,李占江同意以11177万元受让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举行核销处理处罚,将李占江剩余欠款计入其他应收款,同时确认业务外收入4231万元,该事项预计增长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及净资产4231万元。公司前期复兴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注函的回函公告表现,李占江表现前述协议的签署配景及协议内容严厉显失公平,协议无效,其已声明打消协议,不推行上述内容。 (1)请连合干系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当事人的履约意愿及经济本领等,详细分析前述应收账款转让干系管帐处理处罚是否符合《企业管帐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制止确认条件,干系应收账款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全部转移,公司核销前述应收账款并确认业务外收入是否合法、合规。 (2)分析公司对李占江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采取风险,坏账预备计提环境及计提是否充实,干系管帐处理处罚是否符合《企业管帐准则》的干系规定。 (3)连合上述题目的复兴分析公司是否存在规避净资产为负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请年审管帐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以下为原文: 深圳证券买卖业务所 关于对南京越博动力体系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48号 南京越博动力体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晚间,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表现,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8296万元至10785万元。公司2022年三季度陈诉表现,三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全部者权益为1240万元。我部对此表现关注,请你公司核实以下事项并作出增补分析,同时充实提示干系风险: 1.业绩预告表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与李占江签署了《应收账款转让协议》,李占江同意以11177万元受让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举行核销处理处罚,将李占江剩余欠款计入其他应收款,同时确认业务外收入4231万元,该事项预计增长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及净资产4231万元。公司前期复兴我部关注函的回函公告表现,李占江表现前述协议的签署配景及协议内容严厉显失公平,协议无效,其已声明打消协议,不推行上述内容。 (1)请连合干系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当事人的履约意愿及经济本领等,详细分析前述应收账款转让干系管帐处理处罚是否符合《企业管帐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制止确认条件,干系应收账款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全部转移,公司核销前述应收账款并确认业务外收入是否合法、合规。 (2)分析公司对李占江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采取风险,坏账预备计提环境及计提是否充实,干系管帐处理处罚是否符合《企业管帐准则》的干系规定。 (3)连合上述题目的复兴分析公司是否存在规避净资产为负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请年审管帐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2022年11月,你公司披露多份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因未及时还款等缘故起因被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渭南市新能源汽车财产发展基金(有限合资)等干系方提告状讼。 请增补披露公司如今涉诉事项的希望环境,并分析2022年度业绩预告是否已充实思量全部诉讼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净资产的影响,干系管帐处理处罚是否符合《企业管帐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管帐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停止2022年三季度末,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账面代价分别为26367万元、30875万元、13289万元、21540万元、5701万元。请逐项分析前述各类资产停止2022年末减值预备计提的详细环境及依据,干系资产减值预备计提是否充实。 请年审管帐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表现,停止公告日公司银行贷款已逾期36725万元。请增补分析: (1)银行贷款逾期对公司生产谋划的详细影响,公司紧张银行账户是否被冻结,一样平常谋划是否正常,连续谋划本领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步伐,并充实提示干系风险。 (2)连合前述题目的复兴及公司资产负债状态、偿债及诉讼风险等,分析公司是否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4条的风险警示情况,并举行须要的风险提示。 请年审管帐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克日,有媒体报道称,李占江一方已就上市公司前期董事会决定及股东大会决定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告状讼,法院已经存案受理。请核实分析干系诉讼事项的详细环境,对公司控制权稳固性、公司管理及生产谋划的影响。 6.你公司以为应予以分析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分析,在2023年2月8日前将有关分析质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羁系处。 我部提示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推行信息披露使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包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正确、完备,没有虚伪纪录、误导性陈诉或庞大遗漏,并就其包管负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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